近日,仿制藥引發各方熱議。仿制藥是相對于原研藥而言的,一般被認為是與原研藥具有相同活性成分、劑型、給藥途徑和治療作用的藥品。由于不需要經過漫長的尋找和發現以及臨床試驗過程,仿制藥的總體成本比原研藥要小得多,市場售價同樣也低了許多,仿制藥于是成為了所有國家不可或缺的醫療資源。
在美國,貨架上的處方藥有90%都是仿制藥,就我國而言,雖然目前官方的化學藥品批號95% 以上都給了仿制藥,4300多家企業都是仿制藥制造企業,但仿制藥卻從來沒有像印度、美國那樣受到患者的追捧,以致目前市場上的原研藥占比高達80%,國產仿制藥只有20%的份額,而且這種結果還是發生在國產仿制藥價格不到原研藥的1/3甚至1/10的情景之中。一方面,原研藥的臨床使用期比仿制藥要長得多,口碑效應自然比仿制藥強,而且運用專利期市場獨占期,已經在醫生和患者群體中建立了牢固的品牌認可度;此外,國內醫藥品市場曾經一度魚龍混雜,標準缺失,假冒偽劣盛行,消費者對仿制藥質量與療效的可信度至今始終難見提升。
除了藥效差異與消費心理構成了對國產仿制藥的排斥外,目前實行的公立醫院藥品招標采購體制,本身就存在著針對國產仿制藥不公的操作機理,如國產仿制藥必須通過競標才能獲得供貨資格,而處于保護期內的原研藥只需通過談判就可取得入場券。另外,以省為單位的藥品招標采購通行“一品兩規”原則,即一個品種選擇一個國內一個進口,實際就是意味著國內仿制藥企互相爭奪時,原研藥已經占得了先機。
為了力推國產仿制藥走進醫院并得到醫患雙方的認可,國家決定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對289個國產仿制藥品的一致性評價,而且自首家仿制藥品種通過一致性評價后,其他藥品生產企業的相同品種原則上應在3年內完成一致性評價,逾期未完成的將取消再注冊資格。一致性評價目的就是讓國產仿制藥與原研藥公開對標,并在對標中接受市場的評判與認可,同時該評價機制有望實現對低端仿制的約束與驅逐,從而優化國內整個仿制藥市場結構。
推行一致性評價的同時,前不久國務院專門發文要求須及時將仿制藥納入各地采購目錄,同時強調要將質量和療效一致的仿制藥納入與原研藥可相互替代藥品目錄。但從現在看來,即便是國產仿制藥能夠進入地方醫保目錄,但只要醫院置之不理,國產仿制藥照舊還是無法得到廣泛應用。因此,為了鼓勵醫院采購國產仿制藥的積極性,有必要在財政稅收環節給出優惠的政策扶持;或者通過提高醫保報銷比例鼓勵患者使用國產仿制藥,以此倒逼醫院加大對國產仿制藥的采購力度。
目前,國內制藥企業4300多家,大多數都是中小企業,規模過千億的只有3家,百億以上的規模企業約十余家,中國仿制藥的產業集中度大概只有50%左右,遠遠低于全球范圍內的80%左右。企業規模小,融資能力薄弱,科研與開發所需要的資金捉襟見肘,企業只能永遠徘徊在低端仿制的窠臼之中。因此,打破這一格局,尋求強強聯合與行業資本優化配置應當成為制藥企業的一致性行動。
還須強調,仿制藥應當成為制藥企業眼中的一個寬闊跳板,如果國內藥企能夠借此主動對原研藥進行制劑改良升級,且不說是全部而只是將少數仿制藥做到比原研藥更加優秀的水平,國產仿制藥就不愁沒有市場空間。當然,做藥難,做仿制藥同樣難。從選配原料藥,到合成提純,再到配備藥品輔料,仿制藥的最終產生都需要強大的生產、加工與技術能力支持。對于國內制藥企業來說,不論是實現原研藥的升級,還是加強仿制藥的改良,無疑都需要不斷地增加研發投入,同時政府也必須在財稅、融資等方面提供足夠的政策支持。
——新聞內容來自《證券時報》